消除安全隱患 釋放公共停車空間
記者從延吉市交巡警大隊獲悉,為進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,規范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車秩序,有效消除安全隱患,充分釋放公共停車空間,依據有關法律法規,即日起,延吉市將對長期占用公共資源停放的“僵尸車”開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動。
此次“僵尸車”清理整治范圍覆蓋市區內所有道路,包括道路兩側人行道、未通車道路、斷頭路等,同時還涉及居民小區、消防通道、背街胡同、車輛交易市場、汽車修理企業、建筑工地、公共綠地、商圈周邊以及城鄉接合部等各類公共區域。
那么,究竟什么樣的車輛會被認定為“僵尸車”呢?記者了解到,具備長期占用公共停車資源、車輛外觀破損、輪胎干癟無法行駛、車內堆放雜物等特征的車輛,以及變異為“廣告車”“工具車”“售貨車”,嚴重影響市容形象的車輛,都將被納入“僵尸車”清理范疇。
在清理要求方面,延吉市交巡警大隊制定了清晰的流程與規定。首先是自行清理階段,屬于本次清理區域內清理對象的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,需自行將車輛移除并妥善處理,主動配合整治工作。若未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清理,將進入強制拖離階段。一方面,對于清理區域內被確定為“僵尸車”,且無法通知到所有人或管理人,或者逾期仍未自行清理的車輛,交巡警大隊將依據《吉林省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關規定,依法實施拖離;另一方面,對于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,車主或車輛管理人應依法辦理報廢手續,若未按規定辦理,同樣將被依法拖離并強制報廢。
對于拖離后的“僵尸車”,若屬于拼裝、報廢車,將依法強制報廢;若涉嫌走私、盜搶、贓物或存在其他違法犯罪情況,將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;而對于無法聯系到車主或管理人的車輛,將依法進行公告,公告期滿后仍無人認領的,將按照相關法規依法處置。
延邊晨報全媒體記者 穆俊英



